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威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时间:2020-11-23 08:29 来源: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中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信息的发布

  (一)拟计划公开招聘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二)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7日至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4.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及计划,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部分岗位视有效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审核。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30日08:30-11:30,14:30-20: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中医院医技七楼会议室

  (三)现场报名须知

  1.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宣威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中招聘专业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2020年11月26日及以前,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保证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缺证件原件,不能提供所缺原件的不予录用。

  (五)交费

  1.现场交费,根据(曲发改委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5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因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2. 交费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交费。

  3.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待笔试时间确定后,于宣威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信息。

  六、笔试

  (一)笔试试题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由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封闭完成。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者是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面试正常进行。

  (二)免笔试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

  (三)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附件3),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该岗位人员面试。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宣威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宣威市中医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二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一年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录(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一)考试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报名咨询电话:0874-7201932

  监督电话:13987434120

附件1:宣威市中医医院2020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doc

宣威市中医医院

2020年11月18日